关于2019-2022年度通化市“安康杯” 竞赛进行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8 14:00:35 浏览次数:0
各县(市、区)总工会,通化医药高新区工会、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工会,市直各委办局工会,国省属企事业及直属企事业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安康杯”竞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化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通化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近3年以来“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参加过2019年-2022年度通化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通化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优胜单位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制度完善,企业全员参与,活动开展得力。积极参加通化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通过竞赛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全员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安全健康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2.优胜班组评选条件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认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班组现场管理严格规范,班组无“三违”现象。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能够正确处置发生在本班组和作业场所的各类事故或隐患。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班组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各项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正确使用。
3.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制度完善,竞赛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职工参赛率高;积极参加通化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二)通化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业务素质过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安康杯”竞赛各项活动,在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优秀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
三、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安全生产第一线,推荐工作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产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成绩优异的可推荐参加省“安康杯”评比。
各地工会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达不到考评95分以上企业不能上报,推荐申报2022年度通化市“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纸质《申报表》一式2份,最迟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通化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佳书 王丽丽
联系电话:0435--3212743
邮箱:thghjjb@163.com
地址:通化市秀泉路702号
附件:1.通化市2019-2022年度“安康杯”竞赛表彰名额分配表
通化市总工会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