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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总工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7-20 08:41:29 浏览次数:0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有关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3、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4、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5、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通化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8日